关于2019年度生物质新能源推广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9/6/6 10:00:56
  • 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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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栽烟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

生物质燃料烘烤是切实贯彻国家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要求,减少烘烤用工投入,降低烘烤劳动强度,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清洁生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深受广大烟农和基层干部的欢迎为进一步加大生物质新能源扶持建设力度,坚决推进烟叶绿色烘烤,推动寻甸烟草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生物质新能源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推广目标

通过利用生物质燃料烘烤烟叶,充分消化烟杆、玉米杆等农作物桔杆,清洁田园、美化家园;同时大幅降低烘烤过程中排放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污染物,实现节能减排;通过自动化控制进料烘烤,每亩烟叶烘烤人工成本减少一个工时,实现减工降本;通过生物质智能化精准烘烤,每亩烟叶上等烟比例提高8%以上,亩均产值提高180元以上,实现全县烟叶生产提质增效。

(二)推广计划

1.2019年6月底,全县将以烟农为主体,各栽烟乡镇(街道)统一领导,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具体组织实施,新建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400座(含燃烧机、散热器、风机、自控仪等),每座烘烤容量不低于250杆,烘烤能力覆盖烟田地10亩以上。

2.2019年4月中旬,依托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政府和烟草行业适度扶持,完成两座中型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每座年产生物质燃料1000吨,满足周边烟农烟叶烘烤生物质燃料需求。

3.对已建成的生物质燃料加工厂,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要发挥主导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加工模式;同时对现有加工厂进行改造提升,持续提升全县生物质燃料生产供给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县生物质新能源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各栽烟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寻甸县生物质新能源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烟办。对示范推广工作扶持资金筹备、使用、项目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各试点乡镇(街道)也要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生物质新能源推广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质按量圆满完成。

三、补助政策

(一)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补贴政策。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每座建设成本不超过2.3万元。其中,受益烟农出资0.8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万元,不足部份由县级统筹解决。

(二)新建生物质燃料加工厂补贴政策。中型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厂补助将综合加工厂建设情况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所在的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不足部分由合作社自筹解决),产权归承建合作社所有。

(三)提升改造生物质燃料加工厂补贴政策。对已建成的生物质燃料加工厂提升改造补贴标准,由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各加工厂实际改造情况进行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建设。

各试点乡镇(街道)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符合条件的烟农积极开展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建设。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指导基层烟站、国土、电力等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推动生物质新能源示范推广工作。

1、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推广原则。在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推广中要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不宜大范围推广,各乡镇(街道)在推广中要坚持以下原则对烟农进行筛选:

1)凡已建成密集式烤房的烟农,不再建设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

2)凡已补贴建设过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的试点户,不再申报建设;

3)自然村密集式烤房拥有量已经能满足本村烘烤需求的自然村烟农不再申报建设;

4)申报烟农须是近三年烤烟种植面积稳定在8-12亩;

5)有一定文化素质的职业烟农。

 2、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通过广播电视、召开户主会等形式,充分比较燃煤和生物质燃料烘烤相同数量烟叶在劳动力投入、燃烧成本、自动化程度、环境影响、烟叶品质等方面的差别,以详实、准确的数据信服烟农,引导烟农加速新能源推广。

2)确定试点户。以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意向建设户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合作社组织人员现场踏勘,结合推广原则联合所在地烟站对烟农进行初步筛查,符合建设条件的,初核意见报试点乡镇(街道)复审后,由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审定。试点户批复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试点户与合作社签订建管意向协议,缴纳自筹资金。

3)组织建设。一是烟农按标准对烤房建设场地进行平整与硬化,达到建盖要求。二是为了保证工艺的统一性和后期维护便利性,原则上一个合作社范围内统一选择一家设备厂家。三是统一由合作社厂家签订烤房建设协议。

4)烘烤使用培训。组织试点户参加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使用培训,让试点户充分掌握设备使用要领,提升烟叶烘烤水平。

5)验收阶段。由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生物质烘烤烤房建设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二)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与提升改造。

新建中型加工厂的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开工。中型加工厂力争于4月中旬完成厂房建盖、设备调试,并进行试生产,确保满足本合作社烟叶烘烤生物质燃料需求。

已建成加工厂的提升改造,各合作社要结合生产运行需要提出具体的提升改造方案,报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审核。

(三)生物质燃料保障。

物质燃料是生物质烘烤新能源推广的关键所在,各加工厂要做好源料的收集储备工作,抓紧冬春季节天干、雨少的生物质燃料加工黄金时节,加快生产效率。今年经测算全县需生产生物质燃料近7000吨,时间紧、任务重,各加工厂要明确自己范围内的燃料加工任务。各乡镇(街道)、烟站、合作社要密切协作,对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即时解决,确保烟农烘烤需求。

五、工作要求

要紧紧围绕基本烟田、核心烟区和职业烟农,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生物质新能源工作,把项目和资金安排给种烟意愿强烈、生物质烘烤积极性高、有长远规划的乡镇村组和烟农。各栽烟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紧盯烤烟生物质新能源目标任务,认真安排部署,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动员。县烟办、县烟草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对生物质燃料示范推广各环节进行全方位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示范推广进展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扰、阻碍、延误生物质燃料新能源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寻甸县2019年生物质烘烤烤房推广计划表

附件2:寻甸县2019年生物质烘烤烤建设申报审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寻甸县2019年生物质烘烤烤房推广计划表

附件2寻甸县2019年生物质燃料烘烤烤房建设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