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云南9个省级实验区拟通过验收,将获政策资金大力支持

  • 时间:2019/9/11 16: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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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9月5日



省科技厅发布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结果的公示名单显示的10个实验区中9个实验区通过验收1个实验区未通过验收省科技厅表示,根据《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3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对2015年认定的10个建设期满的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组织开展验收。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州(市)科技局审核的基础上,经专家初评、现场考察、综合评审等工作程序,并于2019年9月2日通过厅务会审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及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电话:云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0871-63136003;传真:63138982;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邮编:650051。



  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结果  


恭喜通过验收的实验区!

据了解,省级实验区以破解制约云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为着力点,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完善体制机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现实样板。

根据《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省级实验区工作满3年,应由省级实验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内容包括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及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


资料图 来源:新华网

通过省级国家级认定

可获300万元经费支持

《办法》规定,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实验区。对到期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其“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称号,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此外,对经认定的省级实验区,认定次年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给予100万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经费补助,建设期中期考核合格后和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50万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经费补助,共计200万元。对经科技部批准认定的云南省国家实验区,认定次年和验收合格后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别给予5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共计100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可持续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