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开展2019年昆明市“春城计划”产业人才专项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

  • 时间:2019/7/31 1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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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 )和《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201991号),现就开展2019年昆明市春城计划产业人才专项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2017止,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

申报昆明“春城计划产业人才专项”的主体须为昆明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含中央直属驻昆单位、驻昆部队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在申报起始日前2年内从省外全职引进(调入)的在职在岗人员,入选后连续、全职在昆明工作不少于5年;或尚未在昆明工作、但已签订引进协议并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的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同一年度已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其他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学风;

2.5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资质,在省(国)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非公经济组织从事过促进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三)业绩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昆明市域内创业。在昆明创办、领办、合办企业占股不得少于30% ,自主研发设计产品、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发展方向符合昆明市产业政策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有较强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研发水平国内一流,获同行认可,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拥有专利、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重要工程技术类作品,主持过国家重大产业技术研究项目或作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路线明确,科研成果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具有产业化前景和较强产业带动引领作用;

3.生产实操技能精湛。掌握生产技术关键环节、操作工艺、技能技巧,具有技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本领域知名度高,能独立、熟练、有效解决实操技术问题;

4.精通企业经营管理。在省(国)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中曾担任中高层以上职位经历,行业管理经验丰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熟悉相关领域市场规则,能主导带动市场拓展、管理升级;

5.其他急需紧缺产业人才。获得国家认可高级以上资质,在工业设计、创业孵化、人力资源,以及金融投资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果丰硕;尤其是智能硬件制造、软件开发、应用平台建设和研发创新等光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医药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及新能源等符合昆明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四)放宽条件

就职于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干部优先考虑,年龄条件放宽2,职称条件降低1,入选后在申报县连续全职工作时限减少1年。

三、申报和审核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201991 号)),报经所在单位审核,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意见,以及市级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申报书和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处,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申妍琳,联系电话:087163135910,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四号楼568室。

附件:1.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2.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产业人才引进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昆明市春城计划产业人才专项申报书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730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昆办发23号+市“两办”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附件2: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3:昆明市“春城计划”产业人才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