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10/28 16:57:04
- 来源:
- 浏览:251
信息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技创〔2020〕136号),为做好2020年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八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为重点,在国家和我省连续4年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三化”改造试点示范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在不同行业遴选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形成一批较成熟、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带动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全省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条件
(一)企业在昆明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企业已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入稳定运行,且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建设地点在昆明市内。
(三)企业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有效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优化,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大幅下降。
(四)企业在智能制造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五)实施过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国家有关重大专项,或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且项目已竣工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开发区经发局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
(二)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现场核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有关事项予以核实。
(四)公示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云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申报书(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0年11月6日前一式三份胶装成书后直接报送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企业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同时,请各有关企业将《云南省智能标杆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局技术创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Word格式,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有关电子表格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yn.gov.cn/)下载。
联系人:刘霖
电 话:63136022
邮 箱:km31360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