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关于印发《第二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 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南》的通知

  • 时间:2019/7/31 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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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技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度假)园区组织(党群工作)部、科技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根据《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第二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

 

第二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落实《关于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云党人才〔2011〕4号)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发〔2015〕1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作用充分发挥的人才小高地,示范带动市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昆科发〔2018〕10号),现开展第二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人才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 申报对象

聚焦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市“188”重点产业,重点围绕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和行业。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等各类园区,均可申报人才示范基地。已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良好信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人才发展有规划、有部署、有成效,人才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障,有一支与本单位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平台,各类人才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于创优,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申报人才示范基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良好的人才基础,成立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学术研究、科技研发、应用技术研究水平及人才队伍实力居区域和同行业前列;

2. 具有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有条件建立国际国内通行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3. 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4. 所属科研或产业领域符合全市发展战略目标,形成专利等科研技术创新成果符合市场需求,有实现成果产业化的条件;

5. 基地建设目标明确,有必备的科研条件、工作经费,配备专职人员。

(二)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等各类园区申报人才示范基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园区产业发展符合我市布局,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

2. 园区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

3. 有利于推动产学研结合,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有专利等创新创业成果,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园区已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服务功能完善,专设服务机构、窗口和工作人员,能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5. 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已出台或准备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或措施。

三、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送行业主管部门;高校、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自行填报;其他单位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门。

(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提出推荐单位名单,材料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校、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由本单位盖章后自行报送。

(三)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市文化科技大楼11楼)

四、 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研究部署,组织推荐申报。市国资委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度假)园区组织(党群工作)部、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推荐申报单位各不超过2家。

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的《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及要求提供的附件须双面编印,按顺序装订。其中,《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全套件一式7份(含附件材料)、简套件一式3份(只报送《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处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63134629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人:梁健 石映波

联系电话:63170997

 

附件:

 

附件1: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示范基地申报书(企业适用)

附件2: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适用)

附件3: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园区适用)

附件4:附件材料清单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技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度假)园区组织(党群工作)部、科技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根据《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第二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

 

第二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落实《关于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云党人才〔2011〕4号)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发〔2015〕1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作用充分发挥的人才小高地,示范带动市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昆科发〔2018〕10号),现开展第二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人才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 申报对象

聚焦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市“188”重点产业,重点围绕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和行业。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等各类园区,均可申报人才示范基地。已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良好信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人才发展有规划、有部署、有成效,人才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障,有一支与本单位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平台,各类人才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于创优,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申报人才示范基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良好的人才基础,成立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学术研究、科技研发、应用技术研究水平及人才队伍实力居区域和同行业前列;

2. 具有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有条件建立国际国内通行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3. 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4. 所属科研或产业领域符合全市发展战略目标,形成专利等科研技术创新成果符合市场需求,有实现成果产业化的条件;

5. 基地建设目标明确,有必备的科研条件、工作经费,配备专职人员。

(二)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等各类园区申报人才示范基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园区产业发展符合我市布局,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

2. 园区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

3. 有利于推动产学研结合,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有专利等创新创业成果,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园区已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服务功能完善,专设服务机构、窗口和工作人员,能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5. 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已出台或准备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或措施。

三、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送行业主管部门;高校、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自行填报;其他单位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门。

(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提出推荐单位名单,材料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校、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由本单位盖章后自行报送。

(三)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市文化科技大楼11楼)

四、 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研究部署,组织推荐申报。市国资委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度假)园区组织(党群工作)部、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推荐申报单位各不超过2家。

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的《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及要求提供的附件须双面编印,按顺序装订。其中,《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全套件一式7份(含附件材料)、简套件一式3份(只报送《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处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63134629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人:梁健 石映波

联系电话:63170997

 

附件:

 

附件1: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示范基地申报书(企业适用)

附件2: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适用)

附件3: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园区适用)

附件4:附件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