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垦局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21/6/24 1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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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1〕49号)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省农垦局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拟定于8月召开,为顺利开展评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热作专业初、中、副高级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

农垦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正常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及《云南省农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云人社发〔2016〕15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1.申报农业技术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申报助理农艺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聘任农业技术员(适用事业单位人员,下同)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适用其他人员,下同)满2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聘任农业技术员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申报农艺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聘任助理农艺师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聘任助理农艺师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聘任助理农艺师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申报高级农艺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聘任农艺师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聘任农艺师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聘任农艺师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任农艺师满5年,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农艺师满5年;

(5)获得中专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并聘任农艺师满5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任农艺师满5年。

二、自然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

农垦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正常申报条件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单位对申报人员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须写明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个人申报材料1套,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论文(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著作、培训(进修)证明材料等。不再报送学历证明材料,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限1页)。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签字承诺。

4.公示情况说明。申报热作专业高级农艺师须2份,申报农业中、初级和自然科学研究中级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材料(须有公示结果,公示结果提交2份)。

(二)单位须报送的其他材料

《2021年度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9号)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

3.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需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二)其他事项

1.对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脱贫攻坚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脱贫攻坚工作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奖项。

2.履职及聘用时间要达到相关年限,未经聘任或聘任后履职年限不够的不予受理。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21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

3.平转系列由所在单位根据从事专业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批,且要求在所转系列岗位上从事半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同意后方能申报,不得当年平转当年晋升。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4.农业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申报材料均由各单位统一于2021年7月19日-23日报送到省农垦局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纪华 0871-63310613

附件:

1.送评材料一览表(贴材料袋)

2.2021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简表

 

 

云南省农垦局

2021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

1.送评材料一览表(贴材料袋).xls

2.2021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