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将实施五大计划 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

  • 时间:2019/7/4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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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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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观察

随着华为、紫光、浪潮、优必选、启明星等信息产业行业龙头相继落户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正在成为昆明加快发展的新动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科创企业入驻昆明。同时,国际科技合作交往也日益频繁,目前,昆明市有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74个,对扩大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关于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创新十六条”)通过了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昆明将通过实施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服务产业提升、科技开放合作引领和科技创新人才聚集等五大计划,打造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六大产业创新研发中心,着力构建现代科技服务、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两大平台,助力昆明加速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重点突出六大产业发展方向

在产业布局上,昆明市将重点突出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六大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突破一批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通过引导县(市)区内聚集的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配套资源,按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共建模式,争取国家、省、市重大项目资金支持。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市“188”重点产业,通过实施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服务产业提升、科技开放合作引领和科技创新人才聚集等五大计划,着力打造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六大产业创新研发中心,着力构建现代科技服务、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两大平台。

充分发挥“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品牌效应,以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核心,以科技招商引资工作为突破口实现招才引智,加快昆明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技术交易结算中心和成果转化高地建设,把昆明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高新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奖补

“创新十六条”对实施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建设提出了详细可行的计划。在建设科创中心重大设施方面,将围绕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市级相关部门资源,按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加强与北京、上海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合作,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突出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突破一批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稳增长和树标提质计划。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和规下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对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5万元奖补;对于当年营业总收入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至100亿元和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成长性、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绩效和创新成果,认定一批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的奖补。

引导投资机构在昆明投资,对投资机构向科技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完成投资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投资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

昆明市将加快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并提出了具体的奖补措施。例如,对新增入服务业库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当年在服务业库内的科技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5%以上、3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奖补;对经认定的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补;经认定引进落户的域外业内科技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奖补。

同时,通过发放“创业创新服务券”,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仪器设备共享,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专项审计、技术交易、技术投融资、知识产权、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服务。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对认定的“昆明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补。同时资助发明专利创造,对获得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及欧洲国家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分别资助3万元、5000元;对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分别资助2万元、3000元。

加大科技开放合作力度

昆明市将支持创建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昆明市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积极引进域外科技创新平台,对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在昆明市设立分支机构且承担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经认定后安排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建设引导经费;对新认定的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科技创新中心,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昆明市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同时,昆明将面向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开展精准定向的科技招商引资,对落地企业在昆明设立研发中心,促进昆明产业发展明显,建设区域性国际创新研发中心支撑显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经费。

昆明将以打造“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为契机,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昆明)中心”的作用,围绕昆明市重点产业举办国际科技创新交流论坛、南亚东南亚国际科技双创大赛,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友城间科技考察、先进科技成果路演、科技展会和外国专家交流等活动,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流高地。

昆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十六条”通过有效统筹全市科技创新资源,将解决全市科技资源和政策碎片化问题,进一步统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加大国际科技交流,打通昆明市创新发展的“痛点”和“堵点”,让科技创新成为昆明的新“名片”。张雁群

 

(责编:徐前、朱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