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 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19/7/4 14: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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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是我国“十三五”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也是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8138)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经县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陈豪书记关于“要切实增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依托粮食流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核心企业,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经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健全和完善适应寻甸县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建设立足云南辐射西南的粮食安全保障基地核心区,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需要,推动全县粮食流通市场化运作、创新型驱动、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到2020年,全县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过1000万元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1户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500万元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3户以上。

二、主要任务

()加强规划引领

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这一中心目标,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全县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协调发展,统筹考虑粮食安全保障、粮食基础设施、粮油加工、粮食市场等方面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注重规划实施的可行性;积极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装备,倡导科学储粮和绿色储粮,依托科技创新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动力,稳定粮食生产,立足于基本靠县内保障粮食供给;着力抓好粮食储备、粮食应急加工、产销合作、新型粮食购销网络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与统计信息工作;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持全县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和主要品种结构平衡合理;加快构建符合县情的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继续发展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市场,在县城区建立1个原粮、成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推动城镇粮食集市市场的发展。〔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1.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针对当前全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方式单一、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积极探索推动粮食企业战略合作与整合重组,促进优势资本和资源集聚发展。形成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物流、质检、电子交易、信息化等为一体的粮食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寻甸粮食产业。巩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优势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等界限,培育和打造跨区域、跨行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培育粮食龙头企业。积极发挥粮食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在全县粮食产业发展中的优势地位,集中力量、加大扶持,加速资源、资金、资产集聚,积极打造辐射范围大、带动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骨干龙头企业和名优品牌。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和地方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大力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打造“粮食小巨人”。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结成粮食产业联盟,共同制订标准、创建品牌、开发市场、攻关技术、扩大融资等,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培育、发展和壮大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的多元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县委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粮食产销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中储粮公司等国内大型粮食集团的深度合作,壮大粮食产业发展实力。鼓励和支持全县粮食企业与国内粮食主产区交流合作,稳定粮源采购渠道,拓展上下游产业链,提高企业经营能力。鼓励各类涉粮企业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加强与国内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通畅的产销协作关系,带动全县粮食产业经济的发展。支持企业开展稻谷、玉米、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规模化生产、加工、储运等多种形式的经营,积极发展粮食产业经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粮食市场,利用粮食产销合作等平台,引导外省大型粮食企业来寻甸开展粮食储存、加工、销售等业务。鼓励支持粮食加工、流通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粮食订单收购方式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立产销对接和协作。〔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1.积极发展粮食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粮食”,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网上粮店建设,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粮食产品销售业态,促进名优、老字号、中国好粮油、放心粮油线上线下销售,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提高供给效率,促进粮食产业优化升级。寻甸县粮食收储公司要先行试点,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粮食购销环节的全面运用和推广。推动智能化粮库建设,实现中心粮库智能化改造建设。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和适时开发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的旅游生态农庄等新业态。〔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科技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高原特色粮食产业向绿色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大“放心粮油”服务网络覆盖力度,深入推进“放心粮油”五进活动(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到2020年全县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不少于1家。加强品牌建设力度,推动高原特色绿色优质粮油品牌宣传、发布、人员培训、市场营销、评价标准体系、展示展销信息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推行更高质量标准,提高品牌产品质量水平。挖掘区域性粮食文化元素,积极组织和参与云南高原特色粮油产品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利用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等平台,打造区域品牌,促进品牌整合,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鼓励企业获得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加大粮食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粮食产业帮扶力度。以“固本强基,巩固成效”为指导,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市场需求、资源禀赋和生产要素供给条件,支持脱贫地区优化种植结构,建立区域化种植基地,扩大特色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培育品牌,提升改造传统粮食加工工艺,发挥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等新型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粮食产业生产和流通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不愁吃的问题。〔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1.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寻甸农业产业优势,紧紧依托高原种植区海拔高、纬度低、日照长、温差大、特色农业资源多样、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适应居民消费多样化和安全需求高的特点,大力发展多样、绿色、优质、安全的粮油产品。聚焦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发挥市场对生产的引导作用,通过标准引领、质量测评、品牌培育、健康宣传和试点示范,推进优质粮油流通体系建设,打造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配套出台支持高原特色粮油产品“精、特、优”工程优惠政策。加大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宣传力度,助推优质米、面、油产品进超市、进家庭。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户科学储粮行动,促进粮食提质减损和农民增收。〔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主食产业化发展。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加大发展特色产品力度,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销售网点,拓宽辐射带动面,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和安全的产品。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加强与国内大型粮食企业的合作。〔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业发展。以新型工业化理念引领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粮食加工转化引擎作用,发展高原特色粮食加工业。引导粮食加工企业走专、特、精、深的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着力开发粮食转化产品,带动粮食生产功能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引导企业加大对粮油加工副产品的深入研发力度,鼓励支持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1.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以县粮食收储公司检验室为基础,加强粮食检验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的资金保障力度,配备相应人员。积极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进口粮食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覆盖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平台,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在保障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着力处置重金属超标粮食等。〔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粮食企业合作,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对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相关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加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创新活动。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采取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建立粮食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国内外粮食科技成果,促进粮食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等与企业有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粮食行业人才队伍。支持企业加强与省内外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举办或参加职业技能竟赛活动,提升粮食行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或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引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纳入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加强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支持,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整合资金投入,创新投入方式,对粮食产业发展给予积极支持。县财政局要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粮食产业经济投入机制,根据财力情况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统筹配套落实资金,重点支持优质粮食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县发展改革局(粮食局)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散粮运输设施项目、粮食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应急配送中心项目、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每年要积极争取,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粮油食品饲料加工制造企业的项目、粮食加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照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县发展改革局(粮食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给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好中央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有关政策。县农发行要积极为收储政策性优质优价粮食提供信用贷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提供贷款,政府在仓储设施、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产业发展提供信用保险等服务。〔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农发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6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