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市级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19/8/21 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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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财政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工程,落实好涉企有关政策,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19〕1号),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拟组织相关企业申报2019年市级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下面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昆明市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指南》(见附件1)执行。
二、申报范围:符合《昆明市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指南》(见附件1)推荐范围内的昆明市辖区内中型企业。
三、申报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11号)要求,使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扶持企业的资金,一律纳入公开办理范围,项目网上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登陆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222.172.224.40:8080)进行注册、申报;同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①《昆明市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3),加盖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公章;②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一季度利润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③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四、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的企业申报,确保不遗漏,并对申报项目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联合形成拟扶持的申报文件,连同《昆明市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昆明市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昆明市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场核实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于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忠东 63164904
市财政局 杨沅珊 63544947
电子邮箱:kmsgxwzx@126.com
附件: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