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9/7/25 16:51:54
  • 来源:
  • 浏览:28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2017—2030年)》(昆政发〔2018〕31号)文件要求,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及《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昆科规〔2019〕2号),开展2019年第十七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与选拔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党管人才,坚持高端引领,围绕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突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发展为核心,按照支撑产业发展与促进转型升级、聚焦园区与企业、统筹省市比例与优化结构、顺向发展与避免重复的原则,通过分类指导、竞争择优进行选拔,积极推进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创新发展,为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 适用范围及选拔名额

在昆明行政区域内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自主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

2019年选拔第十七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0名。其中,带头人20名,后备人选40名。

三、 选拔领域及选拔方式

围绕昆明“188”重点产业,重点选拔信息及芯片、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领域。

第十七批带头人通过评定和认定两种方式进行选拔,后备人选通过评定方式进行选拔。

四、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并从事相关科学技术创新研究活动。

申报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岁(2019年9月2日以前未满50周岁)。

(一)申报评定类带头人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至今)在专业方面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负责人主持并完成过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2. 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成员,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

4.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拥有经鉴定的关键核心技术等,且成果得到转化应用;

5.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畜禽新品种及配套系审定,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新药认定,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6.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或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7. 作为第一作者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过5篇以上专业论文,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过著作;

8. 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创新发展中,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或者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认定类带头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认定类带头人分为引进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引才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推荐;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需由成功企业家、知名科学家、投资专家等高层次专家举荐。

1. 引进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省级以上科研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4)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引进协议和成果转化项目协议。

2. 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三);

(3)所创办的企业年度上缴税收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后备人选年龄不超过40岁(2019年9月2日以前未满40周岁),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至今)在专业方面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参与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2. 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技术人员,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核心成员;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或者创新型企业技术负责人;

4. 作为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获得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畜禽新品种及配套系审定,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

5. 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6. 作为第一作者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3篇以上专业论文,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过著作;

7. 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成效突出。

五、 不在选拔范围的人员

(一)承担或参与的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课题)未按时结题验收的;

(二)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并处于培养期内的;

(三)本单位已有培养期内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相同专业的;

(四)提供的申报材料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

(五)学术上造假或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诚信行为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 申报程序

(一)评定类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填写《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同意后,申报人和所在单位登录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网上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kmdtr.com/kmdtr)进行注册(所在单位注册后个人方可进行注册,往年在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完成注册,2019年申报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

2. 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填写《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将所在单位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jpg、tiff、bmp、gif格式)和填写完整的《申报表》通过网上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报表》中照片使用本人近照,宽度130像素、高度190像素)。

3. 昆明市科技局按照《申报表》中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员构成情况,结合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期内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专业分布等情况编制并下达控制数。

4. 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控制数对评定类的申报人员进行初评,选出进入面试答辩的备选人员(以下简称备选人员)。

5. 所在单位对备选人员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真实性负责,在附件证明材料目录页签署“所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属实”并盖章。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备选人员《申报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昆明市科技局。

5. 昆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分组进行面试评审,面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认定类带头人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填写《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认定申报表》,详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或高层次专家推荐,将《认定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或高层次专家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附件证明材料目录页签署“所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属实”,并盖章或签名。主管部门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昆明市科技局。

2. 昆明市科技局对认定类带头人申报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提交带头人认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评审,面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 申报人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评定类申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 《申报表》(单独装订,一式七份);

2. 封面(使用《申报表》封面,将“申报表”改为“申报材料”;

3. 目录(按以下顺序编排);

4.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 人事关系证明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创办合办企业的提供股东证明、兼职的提供聘书及合作的相关材料;

6. 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7. 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复印件(论文:刊物封面及正文;著作:封面、扉页、内容简介及目录);

8. 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9. 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

10. 荣誉证书复印件;

11. 科研成果转化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1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2-12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二)认定类申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 引进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须提交如下材料:

(1)《认定申报表》(单独装订,一式九份);

(2)封面;

(3)目录(按以下顺序编排);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

(5)海内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人才引进协议;

(7)独立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8)成果转化项目协议;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2)-(9)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附(1)-(9)电子文档。

2.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须提交如下材料:

(1)《认定申报表》(单独装订,一式九份);

(2)封面;

(3)目录(按以下顺序编排);

(4)身份证;

(5)人事关系证明;

(6)主持的项目;

(7)获得科学技术奖;

(8)企业销售收入及纳税证明;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2)—(9)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附(1)-(9)电子文档。

申报资料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留档。

八、 申报时间及材料受理

(一)申报时间:

1. 评定类网络申报时间:2019年7月25日9:00至2019年9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2. 认定类申报时间:2019年7月25日9:00至2019年9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咨询部门: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秦叶、王志秀、曾璇文;

电话:63161371、63157292。

(三)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赵天宝,电话:13577185595。

(四)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昆明市青年路371号科技文化大楼3楼)。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附件1: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请表

 附件2: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认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