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砖瓦行业转型升级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时间:2019/10/16 15:01:50
  • 来源:
  • 浏览:343


信息来源:寻甸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寻甸县砖瓦行业转型升级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砖瓦行业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推进绿色、健康、智能、低碳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筑节能、建筑安全需求为目标,强化机械装备加工能力,推进砖瓦行业节能减排、达标排放、科技创新、绿色制造和可持续发展,服务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生态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推进砖瓦行业整治,助力全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优化配置原则。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并举,做到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企业联合重组,实现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配置;改变粗放管理方式,促进砖瓦企业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打造循环、绿色生态建材业。

(二)坚持科技推动、创新发展原则。通过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建材产业,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促进建材企业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道路,全面提升建材业竞争力。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限制类、淘汰类砖瓦行业项目。

(三)坚持做优做强、提质增效原则。严格新建砖瓦准入门槛,强化环保、能耗标准等刚性约束。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节约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坑基土及江河湖渠淤泥。改善现有砖瓦企业生产条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走新型建材、绿色发展路子,巩固建材产业支柱地位,促进建材产业快速发展。

(四)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发展原则。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严禁在相关保护区域内建设砖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树牢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


工作目标

为做好全县砖瓦行业的综合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结合砖瓦行业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切实调整建材产业结构,彻底改变砖瓦行业“散、小、弱”状况,全面提高辖区砖瓦行业产业规模效益和空间布局合理性,实现砖瓦行业科学发展。通过砖瓦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全县砖瓦行业依法依规取缔关闭、综合整治、转型升级、整合重组新建任务,使砖瓦行业布局规范,健康发展。 


实施步骤

为化解砖瓦市场供求矛盾,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求,促进砖瓦行业转型升级,现有的11户砖瓦企业全部列入综合整治范围。对手续不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砖瓦生产企业实施综合整治,确保砖瓦生产企业手续齐全、设施完备,达标排放。对全县2018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第一批)的24户砖瓦企业,可以在淘汰拆除落后产能装置后,根据县域砖瓦行业的合理空间布局,依法依规申请转型或新建整合重组。

(一)综合整改治理保留一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依法依规取得项目立项审批各项手续,并按立项审批要求建设,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建材行业范畴内,或是列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范围内,且项目环保、安全、土地、水务、林业等手续不全或过期的,但按目前政策法规可依法依规在2020年9月30日前进行完善、补全的企业,可以经过综合整治保留。督促可以保留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按各项行政手续办理情况进行逐一整改,确保企业手续齐全、设施完备,依法生产,规范管理,排放达标。企业整改完成后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复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依法依规取缔关闭一批(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环保、安全、林业、水务等审批手续的,一律依法取缔关闭,对取缔关闭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做到“三个彻底”(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砖瓦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对拒不执行关闭、停产决定的,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加大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

(三)转型转产或整合重组新建一批。根据资源、市场、现有企业等实际情况,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法依规申请转型转产或新建整合重组,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砖瓦企业不超过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