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4/21 16: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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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以下简称“三化”)改造升级,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和构建现代工业体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1年“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工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应在昆明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主要经济指标原则上高于省内同行业水平,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与融合创新能力、资金筹措能力,项目能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的具体要求。每个申报主体限选择一个类别进行项目申报。

(四)项目应已开工建设,能够在20211231日前竣工的项目优先。

(五)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分段分期实施的项目可整合成一个项目申报。

(六)项目已列入2019年、2020年云南省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包括项目申请表、承诺书、项目申请报告等3部分。

(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按云政发〔201741号办理,建设内容须与申报项目一致)。

(四)涉及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申报企业参照《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认真填写《2021年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2021年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及证明材料,一式二份胶装后按属地原则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申报企业对项目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初审、核实等工作,并按附件3对项目进行汇总,2021514日前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有关附件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yn.gov.cn/)下载)。

(三)网络申报。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申报资料的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ject.ynetc.gov.cn )进行网络申报,并完成审核推荐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经相关遴选程序后列入2021年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计划的,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验收合格,可直接列入当年或下一年度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及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的网络版本、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内容应当一致。

联系人:刘霖

 话:63136022

  箱:km3136022@126.com

 附件1-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