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首批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名单公示等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20/8/3 17: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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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首批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的通知》,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程序,共有66家机构拟作为首批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收券机构)。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并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示安排
公示期7天(2020年8月3日至8月9日)。公示无异议的机构,将进入云南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库,并对外提供科技服务。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为做好科技服务机构(收券机构)日常管理工作,请公示名单中的机构在公示期内,使用科技服务机构账号及密码,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服务机构信息维护→查看审核意见,按反馈意见要求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份至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云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中心)。
(一)申请材料无修改意见的,请提交系统打印的申报书、附件材料(加盖公章)及《云南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附件2)。
(二)申请材料有修改意见的,请按系统反馈要求补充完善后上报,并提交系统修改后的申报书、附件材料(加盖公章)及《云南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附件2)。
三、诚信管理要求
后续运行过程中,科技服务机构(收券机构)应充分领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9〕27号)精神,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在对外提供科技服务过程中恪守科研诚信规范。
科技服务机构(收券机构)及科技服务有关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联系云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中心申请变更。自行更改信息将导致科技服务机构(收券机构)和科技服务事项状态失效,不能正常对外提供科技服务。
四、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一)业务咨询
1.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云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中心),韦翌,68051793,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8号3号楼206室。
2.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王冀芳,63160562,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801室。
(二)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咨询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9〕27号)(点击下载)
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0〕3号)(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