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4/20 16: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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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将组织开展2021年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基本条件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登记设立在昆明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设立三年以上。

(二)企业发展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原则上,一般生产型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并实行独立核算或单列科目开支2020年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

(四)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技术中心负责人由企业领导兼任或专任。

(五)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完善具有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示范作用突出。

(六)技术中心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技术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人。

(七)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八)企业技术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企业向当地县(市)区、开发区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承诺书》(附件1《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2《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3《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附件4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平台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证明企业研发实力的成果、奖励、专利等辅助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附件5要求的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及推荐意见同级税务机关对企业核查情况(附件62021528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处   

联系方式:电话63136022

             电子邮箱km3136022@126.com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呈贡)4号楼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