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19/7/31 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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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各中药材种植生产企业,相关单位:
2019年,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区市级新兴生物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明确用于建设1个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建设期限为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为有效培育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强化项目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昆明市发展生物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申报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开展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生物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五华区辖区内从事中药材资源保护、良种繁育(种子种苗)、种植基地的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注册在五华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诚信、守法经营。
(二)企业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低于65%,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基地建设和资源开发类企业上年固定资产净值3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三)专业合作组织必须组织完备、主导产业清晰、合作关系紧密及在当地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引领促进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须成立2年以上,并有法人资格,组织内成员数量在100户以上。
(四)行业协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中药材产业相关行业协会,有较强的行业自律、政策咨询和服务企业能力,熟悉行业生产、市场动态等情况。
三、项目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2019年8月20日前编制《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向五华区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科申报,并附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完税证明等复印件。
四、项目评审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后,及时组织专家对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核查,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通过评审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正式对方案进行批复,组织项目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王洪强,0871-63619328,13629405606
电子邮箱:1005714064@qq.com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