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 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 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6/15 17: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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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昆明地区“省级两类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人事关系在云南,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在岗人员。
其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应具备硕士(含)以上学位及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2年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研)项目或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
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应具备学士(含)以上学位及中职(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2年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
(二)专项条件
1.除基本条件外,申报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者;与前述层次相当奖项主要完成者。
(2)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知名一流学术刊物发表过国内同行公认的标志性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以上,或者获得新药证书1项以上。
2.除基本条件外,申报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者;与前述层次相当奖项主要完成者。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工程化,或者在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以上,或者获得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批件1项以上。
(4)作为领办人或者创办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认定。
(5)作为主要贡献人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推广3项以上先进实用技术应用于生产,带动地方产业发展,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三)放宽条件
对在国家或云南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省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业绩或代表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科技人才,申报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不受学位、职称条件限制。
二、 遴选重点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重点围绕云南省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化“三张牌”内涵,助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服务等5个万亿级产业和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产业等8个千亿级产业建设进行遴选。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 申报时间及系统地址
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申报系统地址: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116.52.249.142)。系统集中申报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至7月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四、 报送方式及联系电话
通过昆明市科技局形式审查的推荐人选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打印盖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市文化科技大楼3楼,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下午5:00)。
附件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业务管理部门核对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附件材料各部分请附目录并用彩页隔开,与申请书合并装订。附件材料装订顺序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志秀、曾璇文
联系电话:0871-63161371,0871-63157292
附件:申请书附件材料清单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
申请书附件材料清单
一、 个人基本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最高职称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二、 承担的科研项目
承担科研项目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包括: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合同书或任务书等关键页。
三、 科研奖励证书
科研奖励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
四、 代表性著作、论文、译文
代表性著作、论文、译文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包括反映作品名称、作者排名、出版社或期刊名、目录等关键页,并附近5年论文检索证明。
五、 知识产权情况
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
六、 标准制定情况
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
七、 主要新产品/新品种/新装置(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开发情况
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需提供关键证明材料)。
八、 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及关键技术、推广运用知识产权或先进实用技术等取得的经济效益
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
九、 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证明材料
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
十、 其他有关材料
按重要程度排序,准备前5项附件材料。
注意:附件材料各部分附目录并用彩页隔开,与申请书合并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