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6/16 16: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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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技  云南省自然资源  云南省水利关于组织开展第“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水利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为中国特优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对照《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挖掘资源文化优势,综合考虑市场消费需求,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科学合理申报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国特优区认真组织本州市的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申报数量原则上一个州市不超过3个。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由省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具体实施。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由专家委员会按照中国特优区认定标准进行审核,认定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二批),确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荐名单,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照文件要求,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各州(市)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明确推荐顺序,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份及电子版于2020619日前报至农业农村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于云南农业信息网文件通知栏自行下载。

四、监测评估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将对2017年度首批认定的中国特优区进行监测评估,请临沧普洱茶特优区、元谋蔬菜特优区、德宏小粒咖啡特优区做好监测评估工作,于2021114日前登录特优区监测系统(http://www.iotcaas.cn/teyouqu)将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情况监测调查表》(附件3和总结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对评估达标的中国特优区,继续保留资格。对评估不达标的特优区,红牌警示并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撤销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处:杜罗阳,0871-6574953718608778163电子邮箱:ynnyscc@126.com

省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处陶德双,0871-6501120115987122120;电子邮箱:996806363@qq.com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云农市〔2020〕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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